北京擬出新規規范食鹽碘含量標準
更新時間:2020-11-23 21:25:32 字號:T|T
北京食鹽專營即將有新規落地。近日,北京市經信局牽頭起草了本市進一步規范食鹽專營管理工作的政策草案,在征求有關部門、有關企業意見的基...
北京食鹽專營即將有新規落地。近日,北京市經信局牽頭起草了本市進一步規范食鹽專營管理工作的政策草案,在征求有關部門、有關企業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北京市食鹽專營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結合本市食鹽專營管理工作實際,《征求意見稿》******對食鹽定點批發企業經營行為、食鹽碘含量標準、未加碘食鹽供應等三個方面工作進一步規范。
新規規范食鹽碘含量標準。為防治碘缺乏危害,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定點批發企業在北京市范圍內銷售的加碘食鹽產品,必須符合北京市確定的食用鹽碘含量25mg/kg的均數標準。同時,針對孕婦、哺乳期婦女等特需人群,提供碘含量均數為30mg/kg的專用鹽。
未加碘食鹽供應方面也將得到進一步規范。據介紹,新規擬規定為滿足特定人群非碘鹽消費需求,******市場未加碘食鹽有序供應,確保北京市合格碘鹽覆蓋率達到90%以上,所有在京開展經營業務的食鹽定點批發企業,在北京市范圍內銷售的未加碘食鹽數量不得超過其食鹽銷售總量的10%,并通過媒體或網絡等形式向社會公布未加碘食鹽銷售網點有關信息,以滿足特定人群未加碘食鹽消費需要。涉及未加碘食鹽銷售的食鹽定點批發企業務必于每季度結束后15日內,將上一季度未加碘食鹽銷售量和在本市銷售網點情況如實報送北京市經信局。
此外,不如實報送有關情況,未按標準銷售加碘食鹽產品,或違反上述規定超量銷售未加碘食鹽的,相關部門將根據工作職責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新規規范食鹽碘含量標準。為防治碘缺乏危害,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定點批發企業在北京市范圍內銷售的加碘食鹽產品,必須符合北京市確定的食用鹽碘含量25mg/kg的均數標準。同時,針對孕婦、哺乳期婦女等特需人群,提供碘含量均數為30mg/kg的專用鹽。
未加碘食鹽供應方面也將得到進一步規范。據介紹,新規擬規定為滿足特定人群非碘鹽消費需求,******市場未加碘食鹽有序供應,確保北京市合格碘鹽覆蓋率達到90%以上,所有在京開展經營業務的食鹽定點批發企業,在北京市范圍內銷售的未加碘食鹽數量不得超過其食鹽銷售總量的10%,并通過媒體或網絡等形式向社會公布未加碘食鹽銷售網點有關信息,以滿足特定人群未加碘食鹽消費需要。涉及未加碘食鹽銷售的食鹽定點批發企業務必于每季度結束后15日內,將上一季度未加碘食鹽銷售量和在本市銷售網點情況如實報送北京市經信局。
此外,不如實報送有關情況,未按標準銷售加碘食鹽產品,或違反上述規定超量銷售未加碘食鹽的,相關部門將根據工作職責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